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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应通过权益转回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附合条件的情况下,减值准备匀可转回,但根据权益工具的类型不同,转回类型分为通过权益转回和通过损益转回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确认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支付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利息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期末计提减值,发生的相关减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期末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期间可以转回的,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不必转出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支付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人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人投资收益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