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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对基础工程垫资,时间为3个月,发包人对垫付资金按照银行定期3个月存款利率的2倍支付利息,后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承包人将其诉至法院。银行3个月定期存款利息为2.4%,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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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追缴  不予支持  支付按合同约定全部支付  只支持按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  
予以追缴  不予支持  支持按合同约定全部支付  只支持按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  
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承包人没有完工,发包人可以解除合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包人已经完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不予支持  按照 2.4% 支付利息  按照 4.8% 支付利息  按照 6% 支付利息  
在确认计量结果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为承包人的义务  专用条款内需要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时间  属于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义务,如果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在确认计量结果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应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予以追缴  不予支持  支付按合同约定全部支付  只支持按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  
在确认计量结果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不予支持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 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 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 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 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工程欠款的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 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 不予支持  
予以追缴  不予支持  支付按合同约定全部支付  只支持按银行同类贷款利息支付  
已经施工完毕的基础工程质量不合格,但承包人拒绝返工进行修复  承包人承诺的管理人员迟迟不能到位  工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竣工,经发包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施工完毕  承包人明确提出由于资金困乏不能按照约定垫资施工,为此而停工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承包范围内门窗工程分包给某安装公司施工  
关于垫资的约定无效  约定的垫资金额过高,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全部支持  承包人主张该项目垫资应当按照工程欠款进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垫资的约定无效  约定的垫资金额过高,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承包人主张该项目垫资应当按照工程欠款进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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