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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以法律和行政法规所允许出质的财产权利为债权设定担保,其设立法定手续有交付权利凭证和履行登记手续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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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刑罚  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外贸的一般制度  
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不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拥有的财产权利凭证交由债权人占有或者通过登记制度将该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财产权利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以各种财产权利出质的,应订立书面合同  设立质权,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押合同应向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著作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将其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出质,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税收  无担保债权  行政机关对纳税人的罚款  担保债权  
法律可以根据需要设定任何一种形式的许可  地方性法规除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许可作具体规定外,有权在本辖区内结合地方特色和需要设定许可  规范性文件可以就特定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妨碍国家统一的管理权限和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规章有权根据需要就法定事项规定许可标准、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和其他内容,但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直接支配财产权利  债权  资产所有权  直接处置财产权利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非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股份交付时设立  以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设定质押无效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达成偿债协议之日起生效  
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财产权利  抵押权的设立不转移抵押标的物的占有,而质权的设立必须转移质押标的物的占有  在抵押担保中,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抵押中的债权人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质押中的债权人保留对质押财产的所有权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以各种财产权利出质的,应订立书面合同  设立质权,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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