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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拨款 国债利息收入 债务重组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2% 我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属于定额税率 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25%的比例税率,同时还有15%、20%两档优惠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花卉、茶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在预缴税款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财政拨款 国债利息收入 债务重组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有企业都适用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 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
历史成本计价 边际成本计价 并购成本计价 综合成本计价
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请求全部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用于出租的,请求按照该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 取得其他企业无偿捐赠的资产,请求免征企业所得税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重组相关规定的比例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重组相关规定比例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0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适用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有企业都适用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案:ABC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的比例税率是25%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债务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债务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发生的债转股业务,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分立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