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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023年4月 2023年11月—2023年1月 2023年7月—2023年1月 2023年2月—2023年7月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免征增值税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7年9月1日 2028年8月1日 2029年1月10日 2032年3月1日
2019年4月7日至2019年10月7日 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8日 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4月7日 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1月8日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未分别核算免税药品和其他货物的销售额的,由税务机关确定享受免税的销售额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4日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4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4月15日
2023年11月1日 2023年12月1日 2023年1月1日 2023年2月1日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
2023年11月1日 2023年12月1日 2023年1月1日 2023年2月1日
视为双方自2019年6月1日起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甲公司应向刘某支付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2倍工资 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 视为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为试用期
2023年1月3日和2023年12月30日 2023年12月3日和2023年1月30日 2023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3日 2023年12月30日和2023年1月3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0日 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5日
2015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8日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8日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 2015年12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电影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不含成员企业)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家政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 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
2019年4月29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对2016年12月3日发生的火灾赔偿150000元 2018年11月份销售给某单位的100000元商品已确认收入,在2019年1月25日被退回 2019年2月20日,公司董事会制订并批准了2018年度现金股利分配方案 2019年1月30日发现2018年6月在建工程余额200万元,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转入固定资产
2023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2023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2023年12月1日起诉讼时效中断 2023年12月2日起诉讼时效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