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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收益时,其分子应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假设在本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 本期新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自增发日起计入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考虑具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的余额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企业回购库存股的,应当以实际注销之日起计算加权平均数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股份期权应假设于发行期当年1月1日转换为普通股 在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收益时,其分子应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不用考虑其投资的联营企业所发行的能够转换成其普通股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因素
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企业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当期期初(或晚于期初的授予日)全部解锁,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中股份期权的有关规定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 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的,企业应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即为解锁日并据以判断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业绩情况是否满足解锁要求的业绩条件 锁定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加回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分子时已扣除的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或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发布前限制性股票未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不用追溯调整
在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收益时。其分子应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假设在本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 本期新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自增发日起计人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考虑具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根据潜在普通股发行的时间加权计算增量股的股数 计算合并报表每股收益时分子应为当期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部分 计算合并报表稀释每股收益时应仅考虑母公司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计算合并报表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同时考虑母子公司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为企业当期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应由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企业当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 上期已回购但截至本期末尚未注销的库存股,会影响本期基本每股收益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不考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股数 如果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 如果现金股利可撤销,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涉及的行权价格即为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锁定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应加回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已扣除的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或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 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的,若满足业绩条件的,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时不必考虑此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的,若不满足业绩条件的,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时不必考虑此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计算稀释性每股收益时,行权价格为限制性股票的发行价格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公允价值
在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收益时,其分子应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股份期权应假设于发行当年1月1日转换为普通股 新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自发行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现金股利是否已支付 现金股利是否可撤销 现金股利是否计算复利 现金股利是否通过股东会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计算的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对于包含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金融工具不仅需要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相关利息、利得或损失,还需要调整属于权益部分的相关利得或损失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应该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和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之和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其发行在外的时间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现金股利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 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列报期间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根据潜在普通股发行的时间加权计算增量股的股数 计算合并报表每股收益时分子应为当期合并净利润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部分 计算合并报表稀释每股收益时应仅考虑母公司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计算合并报表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同时考虑母子公司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不扣除,不包含 扣除,包含 不扣除,包含 扣除,不包含
每股收益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两类 基本每股收益应考虑当期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和优先股股份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分母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股份期权应假设于发行当年1月1日转换为普通股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在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在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收益时,其分子应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新发行的普通股应当自发行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