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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 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 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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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申请回避理由成立  乔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其是否应当回避审判长有权决定  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刘某可以提出上诉  发回重审后,应当由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审理,且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  
光明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地法院  
正大建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答订地人民法院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地法院  
予以受理,以梁某作为被告进行审理  通知钱某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驳回起诉,告知王某将被告更换为钱某后另行起诉  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更换为钱某后进行审理  
被告深圳一家“三来一补”企业接受投资后在广州履行了该补偿贸易合同的主要义务,那么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是深圳或者广州的法院  甲乙的买卖合同约定在上海交货,实际却是在北京交货,那么最后关于这笔买卖合同的纠纷上海的法院如果不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的话就没有管辖权  李某与赵某约定在A市履行买卖合同的交货手续,但是李某将货物改买他人,赵某一气之下告上法庭。李某住在B市而赵某住在A市:因此本案纠纷不能由A市法院审理  甲乙的加工合同约定以甲所在的A市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实际上加工人乙在B市完成了加工行为的主要部分,因此B市法院才有权管辖此项加工合同引起的纠纷  
刘某可以向丁县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本案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刘某可以向乙县或者丁县法院起诉,因为乙县是被告住所地,丁县是合同履行地,符合合同中地域管辖的规定  刘某应当通过仲裁解决与大江房地产公司的纠纷  刘某应当向A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法院应当依职权提出证据证明  法院应当驳回恒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取相关证据  此事项应当由法院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应当对双方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对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向甲法院起诉王某和刘某  向甲法院起诉王某  向乙法院起诉刘某  向乙法院起诉王某和刘某  
刘某与韩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刘某新发现回避事项,临时申请回避,法院裁定对本案诉讼中止  甲因与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但随后,甲的房屋因邻居丙的装修导致漏水,乙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受理  陈某(男)和吕某(女)婚后性格不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过程中,吕某不幸车祸身亡,法院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  老李向小明追索赡养费,在诉讼过程中小明心脏病突发死亡,法院判决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  
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这是变更之诉  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确认之诉  甲起诉乙,要求乙就损害自己名誉的行为道歉,这是给付之诉  
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  原告和被告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  原告依合同履行了义务  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  
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  原告和被告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  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  原告依合同履行了义务  
中止给付租金的诉讼  追加张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告知李某另行起诉  将李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  原告和被告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  原告依合同履行了义务  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  
万某,罗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华科公司,但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现该公司在经营中同金鹏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金鹏公司以万某,罗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A电厂与B煤炭供销公司(独立法人)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A电厂已付款,但在交货日期前,B公司被其上级总公司C煤炭经营总公司撤销了,并由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在此期间,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现乙公司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案中的被告应为丙公司或丁公司  刘某,关某,张某三人口头约定合伙开一饭馆,刘某出资2万元添置设备,关某无偿提供房屋作铺面,张某负责炒菜,三人平分利润。后该饭店经核准登记,名称为"仙客来饭店",正式开业。现"仙客来饭店"欠菜贩周某货款2万元到期不还,周某应该以"仙客来饭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予以受理,以梁某作为被告进行审理   B.通知钱某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驳回起诉,告知王某将被告更换为钱某后另行起诉   D.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更换为钱某后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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