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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员是独立审查,不必考虑该企业提出的意见 该企业提交的文献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如果该企业提交的相关文献和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审查员将不予考虑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就该意见处理的情况通知该企业
申请人可以不参加会晤,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和发明人参加会晤 申请人可以在会晤时提交新的文件,审查员应当就该新提交的文件与申请人进行讨论并记录讨论的情况 代理人与审查员约定会晤后,当会晤内容仅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时,代理人可以不参加会晤,可以仅由申请人与审查员会晤 在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后,为了帮助审查员理解说明书的内容,便于其作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和代理人可以与审查员举行会晤
认证员制度 监督员制度 检查员制度 审查员制度 监督管理制度
广告监管机关 广告经营单位 广告发布单位 消费者协会
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有专职的财务人员
《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广告审查员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违法广告警示公告》 《违法广告联合公告》
审查员可以约请申请人会晤,但是申请人不得主动要求同审查员会晤 举行会晤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审查员已经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有多个申请人的,所有申请人都应当参加会晤 在会晤中达成结果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正式书面答复或者修改
广告调查制度 广告监测制度 广告代理管理制度 广告审查员制度 法律执行制度
申请人可以不参加会晤,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和发明人参加会晤 申请人可以在会晤时提交新的文件,审查员应当就该新提交的文件与申请人进行讨论并记录讨论的情况 代理人与审查员约定会晤后,当会晤内容仅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时,代理人可以不参加会晤,可以仅由申请人与审查员会晤 在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后,为了帮助审查员理解说明书的内容,便于其作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和代理人可以与审查员举行会晤
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在意见陈述书中对审查员认为不清楚或缺少的技术特征或技术内容作补充说明 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在意见陈述中作出说明的同时,将审查员认为不清楚或缺少的技术特征或技术内容补充、增加到说明书中 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在意见陈述中说叫审查员认为不清楚或缺少的技术特征或技术内容属于本领域内的公知常识或者是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通过常规试验即可掌握的,并且递交一定的举证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上述观点 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请本领域内的技术权威人士证明该技术是可行的,并且出具该权威人士的书面声明为由
申请人接到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后可以马上要求与审查员会 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可以要求与审查员会晤 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杏意见通知书后可以与审查员约定会晤 申请人在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可以要求与审查员会晤
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在意见陈述书中对审查员认为不清楚或缺少的技术特征或技术内容作补充说明 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在意见陈述中作出说明的同时,将审查员认为不清楚或缺少的技术特征或技术内容补充、增加到说明书中 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在意见陈述中说明审查员认为不清楚或缺少的技术特征或技术内容属于本领域内的公知常识或者是本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通过常规试验即可掌握的,并且递交一定的举证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上述观点 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请本领域内的技术权威人士证明该技术是可行的,并且出具该权威人士的书面声明为由
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广告监测制度 广告审查员制度 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暂停发布制度 特殊商品重点监督制度
只有申请人王某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看法 该企业提交的文献和看法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假如该企业提交的相关文献和看法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可以不必考虑 专利局应当将该看法的处理状况通知该企业
审查员、管理人员、高级审查员 审查员、高级审查员、技术专家 审查员、高级审查员、检验员
GSP认证员制度 GSP审查员制度 GSP监督员制度 GSP巡视员制度 GSP检察员制度
审查员是独立审查,不必考虑该企业提出的意见 该企业提交的文献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如果该企业提交的相关文献和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之后收到的,审查员将不予考虑 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就该意见的处理情况通知该企业
GSP检查员制度 GSP巡视员制度 GSP审查员制度 GSP认证员制度 GSP监督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