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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冲减该债券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发生减值后应按摊余成本和原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具有融资性质的长期应收款项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外币债券持有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在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部分本金被提前收回时,应该重新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收入包括票面利息与溢折价的摊销额 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重分类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来发生减值,则应将这部分金额转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应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冲减投资成本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经投资,无需再作任何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确认利息收入时,应当选择各期期初市场利率作为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不涉及减值)计入当期损益
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发生的折价的摊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持有期间得以恢复的部分 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时所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与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取得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国家债券利息”,按价款中包含的尚未到付息期的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应计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准备金存款”或有关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利息调整” 会计期末,按国家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应计利息”,按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国家债券投资利息收入”,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利息调整” 出售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首先按票面利率计算上一会计期末或约定付息日至出售日之间的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应计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国家债券投资利息收入”,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利息调整” 将持有至到期国家债券重分类为可供出售国家债券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确认利息收入时,应当选择各期期初市场利率作为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冲减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确认利息收入时,应当选择各期期初市场利率作为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