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犯故意伤害罪,有下列哪些情况之一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应当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审判  对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的判决,张某可以上诉  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对张某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死刑  
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于1998年5月1日缓刑考验期满。2001年5月5日又犯抢劫罪  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3年6月刑满释放,1997年5月又犯强奸罪,1997年11月被抓获  丙因犯诈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刑满释放,1997年11月又犯故意伤害罪  丁因犯强奸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5日被假释,1996年9月假释考验期满,2000年3月又犯故意伤害罪  
应当执行死刑,并且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应当执行死刑,并且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应当由服刑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故意伤害案,并且负责执行  应当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故意伤害案,但是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负责执行  
陈某犯集资诈骗罪,法定最高刑为5年,则该犯罪经过10年不再追诉  王某犯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在公安机关侦查的过程中,王某逃到外地,那么王某经过5年回来,盗窃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2000年5月10日陈某犯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之后陈某逃亡外地,在逃跑的过程中陈某于2004年7月11日又犯诈骗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2006年1月5日陈某回到家乡,则盗窃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2001年10月5日胡某犯故意伤害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被害人孙某于2001年10月10日就此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但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胡某随即潜逃到外地。2006年12月30日回来。胡某的故意伤害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以故意伤害罪处罚,原交通肇事罪所判刑罚不再执行  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因为构成累犯  对其所犯故意伤害罪和交通肇事罪按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并罚  撤销缓刑,再将新犯的故意伤害罪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实行并罚  
甲犯故意伤害罪,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  乙犯故意杀人罪,审判的时候刚满70周岁  丙犯绑架罪,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  丁犯贩卖毒品罪,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  
甲2000年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4年又犯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7年  乙2000年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08年又犯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丙2000年因为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8年假释,2009年又犯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丁2000年因为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8年假释,2014年又犯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7年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故意伤害罪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过失致人重伤罪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裁定减刑前犯故意伤害罪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撤销缓刑,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不撤销缓刑,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构成累犯,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  抢劫罪  盗窃罪  
陈某犯有集资诈骗罪,法定最高刑为5年。则该犯罪经过10年不再追诉  王某犯有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在公安机关侦查的过程中,王某逃到外地,那么王某经过5年回来,盗窃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2000年5月10日陈某犯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之后陈某逃亡外地,在逃跑的过程中陈某于2004年7月11日又犯诈骗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2006年1月5日陈某回到家乡,则盗窃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2001年10月5日胡某犯有故意伤害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被害人孙某于2001年10月10日对此向公安机关提出关于胡某控告,但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胡某随即潜逃到外地。2006年12月30日回来。胡某的故意伤害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甲于1998年3月因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于 2002年1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乙于1993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于1997年5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丙分别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其中因强奸罪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后被判处执行十一年有期徒刑  丁曾经在假释期间因违反规定被撤销假释,刑满释放七年后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撤销缓刑,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不撤销缓刑,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构成累犯,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撤销缓刑,将故意伤害罪与盗窃罪按先减后并的原则数罪并罚  撤销缓刑,将故意伤害罪与盗窃罪按先并后减的原则数罪并罚  对盗窃罪作出判决,原判故意伤害罪的刑罚不再执行  
陈某犯有集资诈骗罪,法定最高刑为5年。则该犯罪经过10年不再追诉  王某犯有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在公安机关侦查的过程中,王某逃到外地,那么王某经过5年回来,盗窃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2000年5月10日陈某犯盗窃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之后陈某逃亡外地,在逃跑的过程中陈某于2004年7月11日又犯诈骗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2006年1月5日陈某回到家乡,则盗窃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2001年10月5日胡某犯有故意伤害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被害人孙某于2001年10月10日对此向公安机关提出关于胡某控告,但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胡某随即潜逃到外地。2006年12月30日回来。胡某的故意伤害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在判决书中甲两罪并罚的刑期是17年  甲已经被执行了12年刑期,并且将来还要执行判决书中的17年刑期  甲因为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合并执行而可能服刑19年,超出20年的限度  甲诈骗和故意伤害两罪并罚的表面最低起刑点为15年,实际最低起刑点为27年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