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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四川) 王某立有遗嘱,表示将遗产50万元留给妹妹甲,但此款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王某死后,甲取得王某的50万元遗产,但并未履行资助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王某有一子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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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于2008年出版了一部小说,所得稿费5万元  王某于2011年因车祸致残,所得生活补助费10万元  张某于2003年以个人名义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一套住房  王某于2009年依法继承其父遗嘱中,确定只归王某所有的遗产7万元  
王某已立遗嘱将楼房留给妻子李某,该楼房不作为王某的遗产  楼房与存款的一半应作为王某的遗产,进行分配  李某所佩戴的金银首饰是李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继承  李某佩戴的金银首饰因其贵重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王某的遗产  
王某的儿子或女儿可以请求法院取消甲取得遗产的权利  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王某的遗产  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王某的儿子和女儿继承甲的遗产  王某的儿子或女儿必须按照王某的要求履行义务,才能取得王某的遗产  
王某已立遗嘱将楼房留给妻子李某,该楼房不作为王某的遗产  楼房与存款的一半应作为王某的遗产,进行分配  李某所佩戴的金银首饰是李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继承  李某佩戴的金银首饰因其贵重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王某的遗产  
将戊列为王某的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  戊与王某无继承关系,无须理会戊  王某的子女应在以后继续扶养戊  可以在进行遗产分割时;适当分给戊÷定的遗产  
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刘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刘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刘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刘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王某已立遗嘱将楼房留给妻子李某,该楼房不作为王某的遗产  楼房与存款的一半应作为王某的遗产,进行分配  李某所佩戴的金银首饰是李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继承  李某佩戴的金银首饰因其贵重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王某的遗产  
王某有权继承,王某之子无权继承  王某无权继承,王某之子有权继承  王某和其子均有权继承  王某和其子均无权继承  
甲丧失对王某遗产的继承权  甲仍享有对王某遗产的继承权  甲继承的遗产份额由白某与丁继承  丁可以代位继承应由甲继承的遗产份额  
王某的儿子或女儿可以请求法院取消甲取得遗产的权利  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王某的遗产  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王某的儿子和女儿继承甲的遗产  王某的儿子或女儿必须按照王某的要求履行义务,才能取得王某的遗产  
房屋6 间,存款10 万元  房屋6间,存款10 万元,承包山地100 亩  房屋3 间,存款5 万元  房屋3 间,存款5 万元,承包山地50 亩  
王某已立遗嘱将楼房留给妻子李某,该楼房不作为王某的遗产  楼房与存款的一半应作为王某的遗产,进行分配  李某所佩戴的金银首饰是李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继承  李某佩戴的金银首饰因其贵重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王某的遗产  
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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