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明朝的廷杖之制是根据皇帝意志而形成的法外用刑惯例 明清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但是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使实际执法与法律制度日益脱节 “申明亭”为明代法定的基层调解机构,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积极作用
西周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官吏是大司寇 西汉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为廷尉 东汉时期中央最高监察官是御史大夫 北齐时期廷尉扩充为大理寺
《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唐代沿袭隋制,在皇帝以下设置了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 宋代的司法机关基本上承袭唐制,只是把刑部改成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刑部在唐代是由刑部、都官、比部和司门等四司组成,在宋代则是由左曹、右曹组成 唐代中央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这被称为“三司推事”
《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省司法警官学院 监狱 市司法警官学校
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明朝的廷杖之制是根据皇帝意志而形成的法外用刑惯例 明清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但是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使实际执法与法律制度日益脱节 “申明亭”为明代法定的基层调解机构,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