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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王某和刘某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如果李永宏的父母要求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而他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应当宣告李永宏死亡 如果他的妻子也同意宣告李永宏死亡,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宣告李永宏为失踪人,然后才能宣告李永宏死亡 假如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一位打工的同乡告诉他的妻子,一次在公共汽车上看见李永宏,但未同他打招呼,他妻子于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假如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李永宏寄了一笔钱回家,他的妻子正准备同他人结婚,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而李永宏父母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如果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后,其于被他人依法收养,撤销宣告死亡后,李永宏可以以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如果李永宏的父母要求人民法院宣告李永宏死亡,而他的妻子不同意,人民法院不应当宣告李永宏死亡 如果他的妻子也同意宣告李永宏死亡,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宣告李永宏为失踪人,然后才能宣告李永宏死亡 假如人民法院已经宣告李永宏死亡,一位打工的同乡告诉他的妻子,一次在公共汽车上看见李永宏,但未同他打招呼,他妻子于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假如人民法院已经宣告李永宏死亡,李永宏寄了一笔钱回家,他的妻子正准备同他人结婚,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而李永宏父母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张乙明知其父被宣告死亡,仍不回家分割遗产,说明其放弃继承权利 若张乙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张乙并未丧失继承权 张乙可以根据不当得利要求其他已经继承财产的人返还自己应得的部分
杨晓芸(女)与向南2007年9月结婚,开始1年内,夫妻感情很好,但自2008年10月起,向南经常连续数日不回家。2009年7月,杨晓芸向法院起诉要求向南支付空床费 村民赵玉田想承包一直由村民张广承包的鱼塘,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村民张广与本村之间的承包鱼塘的合同 王天来自2001年8月起下落不明,2004年12月,王天来的妻子谭歌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王天来的婚姻关系而未申请宣告王天来失踪 方德昭以感情不和为由诉至区法院要求与安琼离婚一案,2005年1月,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05年5月,安琼以同一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方德昭离婚
法院应裁定驳回陈某的申报 法院应对陈某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 如陈某因突遭地震未能在判决前进行申报,则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A区法院起诉 如陈某因记错日期未能在判决前进行申报,则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B区法院起诉
拒绝受理,因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应当受理,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应当受理,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应当受理,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某甲的妻子、特别 某甲的妻子及其姘夫、特别 某甲的妻子、普通 某甲的妻子及其姘夫、普通
2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 3个月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 1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 任何时间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
张乙明知其父被宣告死亡,仍不回家分割遗产,说明其放弃继承权利 若张乙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张乙并未丧失继承权 张乙可以根据不当得利要求其他已经继承财产的人返还自己应得的部分
从2005年1月1日起,其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三死亡 由于宣告死亡发生主体资格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张三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应以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为准 在其宣告死亡期间,其妻将张三的一幅价值连城的国画赠送给张三的好友李四,如果后来确知张三没有死亡,且人民法院依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则李四应归还该国画 张三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他人结婚,但因过于思念张三随后离婚,后张三返回并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则张三与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