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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员工取得股票期权时,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赔偿金,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自然人股东从注销的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剩余资产价值,超过原投资成本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离职员工取得的公司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编剧从其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办税人员取得的按照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2%返还的手续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为公司内部培训,取得讲课费,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退回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发包、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等活动,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经营,一律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从注销的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剩余资产价值,超过原投资成本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离职员工取得的公司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编剧从其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办税人员取得的按照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2%返还的手续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国外任职的个人,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可附加减除费用 稿酬所得可以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30%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为个人支付的所得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股份公司为股东购买的汽车,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等活动,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技术转让业务中发生的中介费一律不可以从所得额中扣除 同一部作品的出版和再版所得应当合并为一次所得,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 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 应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
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在我国对境内上市股票的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A) 稿酬所得 (B) 偶然所得 (C) 其他收入所得 (D) 劳务报酬所得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国外任职的个人,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可附加减除费用 稿酬所得可以按照应纳所得税额的30%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为个人支付的所得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股息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股份公司为股东购买的汽车,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从注销的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剩余资产价值,超过原投资成本部分,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离职员工取得的公司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编剧从其任职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办税人员取得的按照所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2%返还的手续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为公司内部培训,取得讲课费,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