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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实行专库(专柜)保管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不得存放在同一专用库房(柜)内 麻醉药品必须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应建立麻醉药品的专用账册、专人登记 仓库内须有安全措施,如报警器、监控器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并直接入库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首先应该制订和执行有关药品保管、养护的制度 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医疗机构不得未经诊疗直接向患者提供药品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直接入库,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应制订和执行有关药品保管,养护的制度 医疗机构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品,中成药应分别储存,分类存放 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医疗机构不得未经诊疗直接向患者提供药品
病房药柜中药品, 根据病种保持一定数量基数, 便于应急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病房药柜中的注射药、 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开放置, 都放置在治疗室 高浓度电解质制剂、 肌肉松弛剂等, 细胞毒化等高危物品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存放, 必须单独存放, 并有醒目标志 毒、 麻精神类药品应通过药剂科固定基数, 严格登记、 班班交接、 并确定专人管理、 负责领取及保管 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有专用抽屉存放, 保持一定基数, 班班交接, 定位存放能保证随时启用
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当集中存放 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35%~65% 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处方审核和调配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要求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必须设立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负责本企业药品的检验 必须按照GSP经营药品 必须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出入库检查制度
药学部门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 药学部门要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只能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 药学部门应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贮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
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可混垛
在库药品均应实行色标管理 不同剂型的药品应分开存放 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药品与仓间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药学部门要制订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只能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药学部门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订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 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 药学部门应制订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贮存药品质量进行抽检
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 静脉用药与胃肠用药分开放置, 并按有效日期时限的先后, 有计划使用, 定期检查, 以免放置过期和浪费 药瓶上标签日期明显, 内服药标签为蓝色; 外用药标签为红色; 剧毒药标签为黑色。 标签上标有药名、 浓度、 剂量, 凡标签不清、 过期、 破损、 变色、 浑浊等均不能使用 与药房复核, 及时清理基数药, 口服药保留药袋, 药袋上注明领取时间日期, 疑过期或变色、 变形不得使用 胰岛素、 肝素、 疫苗、 血液制品及稀释后的抗菌素等放冰箱内保存。 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完, 避免过期 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 应注明床号、 姓名后与科室药品放置在一起
药品分装应由临时工负责 分装室内应备有消毒设备及空气层流净化装置 严禁同时在同一分装间分装不同的药品或品种相同但规格不同的药品 凡经分装后剩余的药品,应密封,并放专柜保管 分装药品的服药袋上需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分装日期和有效期等
将金额大.单价赢的药物列为贵重药品的管理范围 贵重药品在药房保管应设定专人保管 贵重药品不允许放在病房保管,应现取现用 贵重药品每曰清点每月盘点 贵重药品要求专柜加锁存放
加强巡视, 做好安全工作, 随手关门, 经常检查门窗 介绍住院须知时向患者介绍安全知识, 保管好贵重物品与现金 发生失窃后, 保护现场 电话通知保卫科, 协助进行调查工作 维持好病房秩序, 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
基数药应设有专用清点本, 每日清点并签名 贵重药应嘱托当天用当天领 抢救药应距有效期 3 个月 应建立预警标识(交接本上用红线标上) 毒麻精神 I 类药品的品种及数量在药品管理部及护理部备案 Ⅱ 类精神药品单柜(抽屉) 保存并上锁
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为40%~75% 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 药品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
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处方或者用药医嘱审核、药品调剂、静脉用药调配和医院制剂配制 指导病房(区)开展药品请领、保管和使用工作 开展合理用药监测、耐药监测和处方点评,促进药物合理使用 处理医院医疗纠纷 开展药品质量监控,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的收集、整理、报告等工作
病房内基数药,应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抢救药品必须放置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有醒目标识,并有使用剂量的限制 药品使用原则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原则 急救药品距失效期3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药,3个月以内药品药学部不调换(特殊情况除外)
有药品标签(标明药品的名称、 规格) 要求冷藏的药品必须在冰箱内储存, 现用现配 有冰箱温度记录本(温度要求在 4—8 度) 冰箱内储存的患者自备药品需登记《冰箱药品登记表》 冰箱内的常备药品、 当日领用药品、 患者自备药品需分区摆放
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 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当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性药品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区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