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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有条件,则该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承兑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有条件,则该保证无效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有条件,则不影响票据保证责任
票据出票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票据无效 票据背书转让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汇票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承兑视为拒绝承兑 票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保证无效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附有条件的,承兑有效,所附条件无效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背书有效,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即时生效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 受领生效一般采用送达的方式 告知生效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为相对方所接受时才生效 附条件生效即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一定的条件,在所附期限到来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由于此担保附有条件,所以该票据担保无效 虽然该担保附有条件,但不影响丙对汇票的担保责任 由于该担保附有条件,所以该票据担保在所附条件实现时生效 由于法律规定保证不能附有条件,所以该附有条件的担保将导致该票据的无效
行政行为一旦生效,行政相对人不得擅自改变 行政行为一旦生效,行政机关不能任意更改 行政行为一旦生效,相对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只能通过向行政机关申诉的途径解决 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机关认为确有错误且符合改变条件时,行政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改变或撤销该行为
由于此担保附有条件,所以该票据担保无效 虽然该担保附有条件,但不影响丙对支票的担保责任 由于该担保附有条件,所以该票据担保在所附条件实现时生效 由于法律规定保证不能附有条件,所以该附有条件的担保将导致该票据的无效
受领生效一般采用送达的方式 告知生效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为相对方所接受时才生效 即时生效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 附条件生效即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一定的条件,在所附期限到来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行政行为一旦生效,行政相对人不得擅自改变 行政行为一旦生效,行政机关不能任意更改 行政行为一旦生效,相对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只能通过向行政机关申诉的途径解决 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机关认为确有错误且符合改变条件时,行政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改变或撤销该行为
随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随时生效 受领生效,行政行为须被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 告知生效,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对方知悉 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一定的条件,在所附期限到来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随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有效力,对相对方随时生效 受领生效,行政行为须被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 告知生效,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对方知悉 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一定的条件,在所附期限到来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生效
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能否对相对人产生确定力、拘束力或者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要件包括即时生效、送达生效和附条件生效 抽象行政行为生效的要件包括业经公布和生效期限届至 根据“效力先定”原则,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推定为生效
行政行为的生效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能否对相对人产生确定力、拘束或者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要件包括即时生效、送达生效和附条件生效 抽象行政行为生效的要件包括业经公布和生效期限届至 根据“效力先定”原则,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推定为生效
票据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有条件,则该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承兑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有条件,则该保证无效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有条件,则不影响票据保证责任
票据出票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票据无效 票据背书转让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汇票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承兑视为拒绝承兑 票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保证无效,
承兑人承兑汇票时,若附有条件,则视为拒绝承兑 支票出票时记载有另外的付款日期,则该支票无效 背书人背书转让时,若附有条件,则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票据的保证行为,若附有条件,则条件无效,保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