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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股票转让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的应税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发包、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入或取得的所得,按照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利收入,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买卖股票差价收入,由基金管理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暂不征收所得税 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股利收入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由基金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先扣除1000元免征额,按20%征收 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全部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财产租赁、购买彩票中奖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个人收人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监事取得的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演员自己走穴演出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担任独立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暂不征收所得税 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股利收入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由基金公司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投资时应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回投资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投资时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回投资时有所得的,征收个人所得税 投资时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回投资时有所得的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投资时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回投资时有所得的,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公司债券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干部或职工从其所在单位领取的所有退职费,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来华为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由该国负担的工资、薪金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实际行使该股票期权购买股票时,不再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将取得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转让,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集体所有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职工个人取得的股份,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转让自用3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1999年10月1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当依法缴纳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9月30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2009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