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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市公司的股份 乡村企业的厂房 正在建造的楼房
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受偿 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 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向抵押权人及时通知,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权已经登记的,以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物折价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的,若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受偿 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受偿 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预付款是一种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为特征的合同的担保方式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设立 因抵押物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抵押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均已登记的,按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均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 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合同自抵押权登记之日起生效的
以拍卖方式取得的荒地土地承包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村企业的厂房 正在建造中的船舶
抵押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已登记的,按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均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按合同签字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均已登记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均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以拍卖方式取得的荒地承包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乡村企业的厂房 正在建造中的船舶
自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一年后 自最高额土地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 自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之日起满一年后 自抵押权行使期间届满之日起满两年后
抵押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按合同签字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均已登记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物均未登记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财产不可以是动产 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变价处分权、保全抵押物价值的权利 重复抵押时,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以生产设备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合同自签订起生效 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办理起生效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起设立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起设立
设备转移给银行占有 抵押权自签订之日起设立 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抵押权设立后能够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权登记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