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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不在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内。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从拒不接受的第4个月起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借调单位与原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不在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内 经五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从拒不接受的第4个月起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借调单位与原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个伤残等级,最轻的为-级,最重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向县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由医疗卫生专家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户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轻的为一级,最重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向县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半年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均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滞纳金后, 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可以视同工伤
用人单位 医疗卫生专家组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向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职工直系亲属向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向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职工个人缴纳 30% 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职工发生工伤时,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收受当事人财物 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不在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内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从拒不接受的第4个月起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借调单位与原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暂缺
用人单位向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职工直系亲属向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 医疗卫生专家组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不在工伤保险基的支付范围内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从拒不接受的第4个月起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借调单位与原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