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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交往场合,如果由第三人居中介绍,正确的介绍顺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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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  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恶意第三人的  原物由非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是善意、无偿取得的  第三人取得的财产是属于拾得物的  
应当由第三人赔偿损失  应当由承租人赔偿损失  应当由承租人与第三人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应由承担人与第三人对损失承担按份责任  
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  该合同给第三人设定义务的,必须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该合同给第三人设定权利的,应当事先通知第三人  该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第三人没能力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使、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连带责  首先由安全保障 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第三人已经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还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由事务所承担全部责任  由事务所承担补充责任  由第三人承担补充责任  由事务所和第三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  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居间人  委托人  第三人  双方约定  
合同争议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  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  涉及第三人利益的调解结果,第三人不同意的,终止调解  涉及第三人利益的调解结果,第三人同意的,应当由第三人和合同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调解协议  
先把身份高的介绍给身份低的  先把身份低的介绍给身份高的  先介绍谁都可以  
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  该合同给第三人设定义务的,必须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该合同给第三人设定权利的,应当事先通知第三人  该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  
由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按份承担赔偿责任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原物由非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是善意、无偿取得的  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恶意第三人的  第三人取得的财产是属于拾得物的  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的  
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第二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按份承担赔偿责任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委托给第三人保管的查封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第三人赔付, 行政机关不付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委托给第三人保管的查封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行政机关赔付, 第三人不付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委托给第三人保管的查封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第三人现行赔付后, 有权向行政机关追偿。  行政机关委托给第三人保管的查封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 有权向 第三人追偿。  
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  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  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  D.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  
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与被告进行质证  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