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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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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国不同意的情况下,乙国将争端提到国际法院,国际法院不可以行使管辖权  若甲、乙两国均为《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且声明接受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的管辖权,则国际法院对两国具有强制性管辖权  在国际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并受理本案的情况下,经查参与审理本案的法官杰瑞具有甲国国籍,虽然就任前不曾参与本案,乙国可以根据有关回避制度要求杰瑞退出本案的审理  在国际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并受理本案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均没有本国籍的法官参与审理本案,甲、乙双方可各选派一名“专案法官”参与该案件的审理。但是,这种临时的专案法官在该案审理中与正式法官的权利是有差别的  
争端当事国任一方可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而无须取得对方的同意  争端当事国双方均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且声明接受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的管辖权  争端当事国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在争端当事国双方同为当事国的国际条约中规定争端应由国际法院解决  
国际法院由15名大法官组成,在审理案件时实行法官回避制度  国际法院的大法官由联合国秘书长提名,联大通过任命  国际法院仅管辖国家之间的诉讼  国际法院大法官的咨询意见没有法律约束力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只有通过当事国双方达成同意将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解决的协议得以实现  如果甲乙两国既不是联合国成员国,也不是《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是乙国对此征用之争端预先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并保证执行判决,于是乙国将甲乙两国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有管辖权  甲乙两国均是《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乙国发表过声明就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F实、违反国际义务而产生的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内容的争端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甲乙两国产生争端后,国际法院对于甲乙双方争端具有强制管辖权  若甲乙两国之间在发生争端前有《甲乙双边投资协定》约定产生对一方投资进行征用之争端时不提交国际法院管辖,那么国际法院根本无法通过该协定进行协定管辖  
争端当事国一方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而在争端发生时即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争端当事国双方均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且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性管辖权  争端当事国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在争端当事国双方同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中规定争端应由国际法院解决  
争端当事国一方无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而在争端发生时即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  争端当事国双方均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且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性管辖权  争端当事国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在争端当事国双方同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中规定争端应由国际法院解决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与其成员国甲国在国际贷款协议中约定,有关争议交由国际法院解决。后因甲国未履行还款义务,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提请国际法院受理本案,国际法院对此争议具有诉讼管辖权  甲乙两国缔结了有关环境保护的双边条约,条约中明文规定,双方同意将因条约所载事项引发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后双方因环境污染赔偿事项引发争议,甲国是联合国会员国,乙国非联合国会员国,亦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乙国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国际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  甲国是联合国会员国,乙国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乙国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项声明,表明接受国际法院管辖。甲乙两国发生争端,乙国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国际法院对此具有管辖权  甲乙两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甲、乙两国签订协议,互不侵犯领土和边界,维持双方和平稳定。甲国发表声明,对于违反该协定义务引起的法律争端,同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后乙国对甲国发动战争,甲国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因乙国未同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国际法院对此不具有管辖权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只有通过当事国双方达成同意将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解决的协议得以实现  如果甲乙两国既不是联合国成员国,也不是《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是乙国对此征用之争端预先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并保证执行判决,于是乙国将甲乙两国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有管辖权  甲乙两国均是《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乙国发表过声明就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实、违反国际义务而产生的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内容的争端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甲乙两国产生争端后,国际法院对于甲乙双方争端具有强制管辖权  若甲乙两国之间在发生争端前有《甲乙双边投资协定》约定产生对一方投资进行征用之争端时不提交国际法院管辖,那么国际法院根本无法通过该协定进行协定管辖  
特殊管辖  诉讼管辖  咨询管辖  普遍管辖  级别管辖  
甲国和乙国达成协议同意将争端提交法院解决  甲国和乙国同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中规定争端应由国际法院解决  甲国和乙国均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月-都声明接受国际法院根据规约第36条规定的管辖权,但甲国和乙国没有订立特别协议  甲国在乙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咨询管辖是国际法院的最主要职能  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  咨询管辖的请求权仅属于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  咨询管辖是就请求机关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