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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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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张某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普通合伙人李某未履行出资义务  普通合伙人赵某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普通合伙人宋某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未履行法定出资义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除名决议一经送达即对张某发生效力  除名作出后暂不生效,须法院确认不支持张某异议后方可生效  解散决议作出后,即应由执行合伙人负责清算  解散决议由于张某异议而因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不生效力  
未履行出资义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未履行出资义务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死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退伙的属于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通知退伙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发生当然退伙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合伙人除名的,应当将除名决议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普通合伙人甲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普通合伙人乙未履行出资义务  普通合伙人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普通合伙人丁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死亡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履行出资义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因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死亡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因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认缴出资只实缴一部分的  合伙人难以联系的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普通合伙人甲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普通合伙人乙未履行出资义务  普通合伙人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普通合伙人丁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李某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李某以其在甲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出质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李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李某在甲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被依法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某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如果李某因重大过失给甲有限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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