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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可以撤回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撤回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抗诉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予人民检察院撤回上诉
抗诉的对象相同 抗诉权限不同 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 抗诉的效力相同,都导致被抗诉的裁判不能执行
当事人提出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再审请求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审理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提出抗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地方人民检察院接到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有权抗诉,提出抗诉的,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依法提起二审抗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接到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二审抗诉书副本后,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当事人提出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再审请求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审理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5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地方人民检察院接到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可以撤回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撤回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抗诉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上诉
抗诉的主体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抗诉的主体还包括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抗诉的客体只能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 提起抗诉的生效判决,裁定需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的情形
当事人提出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再审请求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审理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提出抗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尚未生效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当事人对判决未提起过上诉 下级检察机关未提起过抗诉
A区检察院接受抗诉申请,直接向A区法院提起抗诉 A区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抗诉的,制作再审决定书 A区法院认为本案只是涉及程序问题,决定对于本案不开庭审理 A区检察院对张大山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抗诉的条件
基层人民检察院只能提出二审抗诉,不能提出再审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都能提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既可以提出二审抗诉也可以提出再审抗诉 再审抗诉是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可以撤回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撤回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抗诉程序进行审理 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行人民检察院撤回上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并将抗诉书副本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地方人民检察院接到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后,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