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不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 《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是一种时效免责 《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是不诉免责 《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自首和立功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