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为止 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装货时开始,至目的港卸货完毕时终止 不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为止 载货船舶的责任终止时间最多不得超过自船舶抵达目的港当日午夜零时起的30天
保险责任终止 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只要每次损失的金额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限度,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只要每次损失的金额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限度,保险人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终止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仍负责赔偿
不载货船舶的保险责任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时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为止 载货船舶的保险责任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装货时开始,至目的港卸货完毕时终止 航次保险的责任期限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 载货船舶的保险责任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时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为止
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只要每次损失的金额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限度,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终止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终止 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不予赔偿 只要每次损失的金额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限度,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的情况下,对累计损失额超过保险金额以上的部分,保险人可负责赔偿
不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为止 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为止 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装货时开始,至目的港卸货完毕时终止 载货船舶的责任终止时间最多不得超过自船舶抵达目的港当日午夜零时起的30天
船舶定期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起止时间以保险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保险船舶在延长时间内发生全损,需加交6个月保险费 航次保险的保险期限按保险单订明的航次为准 任何情况下,航次保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0天,如果要超过90天,必须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交付额外保费以后保险合同方为有效 航次保险的船舶自船舶抵达目的港当日午夜零时起,最多不得超过15天
大部分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较短。通常,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为2年,并且保险期限就是保险人实际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 在工程保险中,尽管在保单上也有一个列明的保险期限,但保险人实际承担保险责任的起止点往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即受到承保风险的区间限制 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起运港发货人的仓库时开始,一直到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 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在工程保险中,尽管在保单上也有一个列明的保险期限,但保险人实际承担保险责任的起止点往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即受到承保风险的区间限制 我国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的确定依据是"仓至仓条款",即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责任的空间范围是从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起运港发货人的仓库时开始,一直到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 大部分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较短。通常,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为2年,并且保险期限就是保险人实际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 在远洋船舶航程保险中,保险期限以保单上载明的航程为准,即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
不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为止 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开始,至目的港抛锚或系缆完毕时为止 载货船舶的起讫时间自起运港装货时开始,至目的港卸货完毕时终止 载货船舶的责任终止时间最多不得超过自船舶抵达目的港当日午夜零时起的30天
一年或者一年以内 承保风险的时间限制 承保风险的空间限制 承保风险的区间限制
保险单上注明的日期 航程时间 协定的时间 船舶自起运港到目的港为保险责任起讫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