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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连续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连续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所得减半政策适用主体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要审批 小微企业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
从事远洋捕捞、海水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 对企业持有的2011年~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速折旧优惠中可采用缩短年限、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自经营年度起,第—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经营年度起,第三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获利年度起,第三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减税期间按15%的税率减半征收
2年暂免征收 第1年免征 第2年减半征收 第3至5年减半征收 第2至5年减半征收
从事远洋捕捞、海水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速折旧优惠中可采用缩短年限、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西部大开发不适用过渡政策
企业从事远洋捕捞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行业
只有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2014年11月17日起,对QFII、RQFII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第5年统一按法定税率征税 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从事远洋捕捞、海水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速折旧优惠中可采用缩短年限、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自2013年1月1日起,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电网企业暂以资产比例法,即以企业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合理计算电网新建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 符合条件的电网企业新建项目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3年1月1日起,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五免五减半”的优惠政策
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可以享受100%加计扣除 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免税,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第2年和第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