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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移书据不属于印花税纳税凭证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纳税凭证 印花税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账簿属于印花税纳税凭证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扣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已经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或减少的部分,均不补贴印花 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不得揭下重用
纳税人应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多贴印花税票者,可以申请退还或抵扣印花税 印花税票应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由税务机关注销或划销 已经贴花的凭证,凡合同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应补贴印花 企业启用新账簿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金额的,仅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规定保存10年 多贴的印花税票不得申请退税,但可以抵用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两年内不得改变缴纳方式 一份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超过300元,应采用"汇贴"办法完税
按比例税率计算纳税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按比例税率计算纳税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按一角贴花 对于启用的新账,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免贴印花 应纳税凭证在凭证生效日贴花
签订应税凭证后,于凭证生效之日起贴花 凡多帖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扣 印花税票应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由纳税人注销或画销 已经贴花的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应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纳税人购买了印花税票不等于履行了纳税义务,只有将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才算完成纳税义务
签订应税凭证后,于凭证生效之日起贴花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扣 印花税票应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由纳税人注销或画销 已经贴花的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部分,应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纳税人购买了印花税票不等于履行了纳税义务,只有将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才算完成纳税义务
印花税是在合同生效时贴花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同一类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进行汇贴
在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贴花 对已贴花的各类应纳税凭证,纳税人可以私自销毁 已经贴花的凭证,凡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部分,应补贴印花税 印花税票严禁揭下重用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可采用汇贴办法计征印花税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纳税人采用按期汇总方式缴纳印花税的,汇总缴纳的期限为2个月 实行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的单位,凡确属不能分别汇总征税凭证和免税凭证的,应按本期全部凭证的实际汇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印花税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定的,按规定办理;其他凭证均应在履行纳税义务完毕后保存1年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可以申请退税或者抵扣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产权转移证书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 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60日 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规定保存10年 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在书立、领受时纳税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扣 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税务机关在每枚税票骑缝处盖戳注销 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外,可以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对国家政策性银行记载资金的账簿,凡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受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可在三年内分次贴花 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税务机关在每枚税票骑缝处盖戳注销 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1-3倍罚款
印花税在书立、领受时纳税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税务机关在每枚税票骑缝处盖截注销 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在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已经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补贴印花税票 纳税人采用自行贴花办法的须自行贴花并加以注销或划销 印花税应纳税额不足1元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月1日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汇缴戳记,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纳税人拒不提供应税凭证,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印花税计税依据
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监制 纳税人购买了印花税票不等于履行了纳税义务,只有在将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以后,才算完成了纳税义务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印花税票应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由税务机关注销或画销
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规定保存10年 多贴的印花税票不得申请退税,但可以抵用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两年内不得改变缴纳方式 一份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超过300元,应采用“汇贴”办法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