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01年5月1日在某餐厅就餐时因食物中毒,身体受到伤害,于2003年3月1日向法院起诉 王某自2002年3月1日开始欠付房租,房东因病于2002年7月住院治疗1个月,至2003年3月15日向法院起诉 张某向刘某借钱,其欠条上说明于2001年6月30日前归还刘某,2003年4月因“非典”刘某被隔离15天,至2003年7月3日刘某向法院起诉张某 陈某因吴某欠其货款,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为2000年8月6日,陈某于2000年12月向吴某追讨,吴某答应于2001年1月31日偿还,至此陈某仍未得到清偿,陈某于2002年12月向法院起诉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