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在足额保险中,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即取得对保险标的的部分所有权 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时所获得的利益如果超过所支付的赔偿金额,超过的部分归被保险人所有 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只有按照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比例取得受损标的部分权利 在不足额保险中,由于保险标的的不可分性,所以保险人在依法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后,通常将该部分权利作价折给被保险人,并在保险赔偿金中作相应的扣除
在足额保险中,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即取得对保险标的的部分所有权 保险人在处理标的物时所获得的如果超过所支付的赔偿金额,超过的部分归被保险人所有 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只有按照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比例取得受损标的部分权利 在不足额保险中,由于保险标的的不可分性,所以保险人在依法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后,通常将该部分权利作价折给被保险人,并在保险赔偿金中作相应的扣除
物上代位权是一种海上保险的特有制度 物上代位权为损害填补原则所必需,仅适用于各类财产保险 物上代位权产生的两种情形是实际全损和委付 物上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全部财产损失后,可直接取得保险标的物的物权的权利 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对物上代位权作出了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对受损保险标的所有权 被保险人的所有权利 对受损保险标的权利和义务 被保险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在足额保险中,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即取得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所有权 在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处理保险标的获得的利益超过所支付的赔偿金额,超过部分归保险人所有 在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在物上代位中,权益范围相同 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只能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标的的部分权利
物上代位权是一种海上保险的特有制度 物上代位权产生的两种情形是实际全损和委付 只有发生实际全损也称绝对全损时才产生物上代位权 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保险人对于委付的保险标的必须接受,且不得撤回 保险人对于委付的保险标的,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代位原则 代位求偿原则 物上代位原则
物上代位权是海上保险的特有制度 物上代位权为损害填补原则所必需,仅适用于各类财产保险 物上代位权产生的两种情形是实际全损和委托 物上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全部财产损失后,可直接取得保险标的物的物权的权利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仍归被保险人
对受损保持标的所有权 被保险人的所有权利 对受损保险标的权利和义务 被保险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