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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因无证驾驶某乙的汽车被交警某丙将汽车扣留。当交警某丙将车开往交警大队时不慎将汽车发动机损坏。某乙单独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大队赔偿。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下列哪些理由是不能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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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损害是由郝乙的行为导致,国家不承担责任  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损害是李乙的行为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交警大队的扣留行为程序违法  本案被告是交警大队  交警大队的行为违反了比例原则  张某是本案第三人  
甲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乙某构成包庇罪  甲某指使乙某逃逸致人死亡,甲某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甲某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  甲某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不构成犯罪  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  构成见死不救罪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  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  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乙某将鱼交给丙某处理的行为是转委托的行为,该行为未经甲某同意一律无效  丙某是乙某在紧急情况下为甲某选定的复代理人,可不经甲同意  丙某的复代理行为无效  丙某的复代理行为有效  
原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徐某的行为是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损害是李某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  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损害是由郝乙的行为导致, 国家不承担责任  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  原告某乙无诉讼主体资格  交通警察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汽车损坏的损害结果是由某甲的行为所引起的,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甲投诉民警何某接受香烟的事项  乙投诉某交警队在侦查中未按照法律规定扣留涉案汽车的事项已提起行政诉讼  丙投诉民警未按法律规定进行回避之事已提起行政复议  丁投诉民警许某__的事项已送交市信访办  
乙厂和丙公司都不承担责任  乙厂承担责任,丙公司不承担责任  丙公司承担责任,乙厂不承担责任  乙厂和丙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丙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处置现场的警察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乙自身的过失行为与本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请求赔偿程序不合法  原告无诉讼主体资格  丙的行为系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汽车损坏的结果是甲的行为引起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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