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任何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