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我国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坚持全面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意见》提出,要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明确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行为规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