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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公司因贷款纠纷涉讼,二审中,大发公司分立为发展、兴达两个独立的公司。对此,二审法院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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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购销合同解除  二审法院的判决即是终审的判决  二审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审法院审理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以金地公司、银地公司、银象公司为本案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以大地公司、银象公司为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乙的起诉  调解不成的,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申  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由一审人民发言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可以由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不必发回重审  仍将海通公司列为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执行程序中再裁定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为被执行人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以金地公司、银地公司、银象公司为本案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以大地公司、银象公司为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发回重审  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将甲与乙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继续诉讼  中止诉讼  
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不必发回重审  仍将海通公司列为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执行程序中再裁定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为被执行人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以金地公司、银地公司、银象公司为本案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以大地公司、银象公司为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甲公司在二审过程中,分立成了A、B公司,法院遂变更A、B公司为当  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一审判决没有问题,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该案一审法院就不应当受理,二审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二审法院发现该案一审审判长系乙公司董事长的丈夫,则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   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将甲与乙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继续诉讼   中止诉讼  
兴达公司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若本案经一审判决后,大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兴达公司在上诉中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若本案经一审判决后大华公司胜诉,兴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兴达公司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未作审理、判决,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若该案经一审后,双方都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兴达公司发现原判决遗漏了其提出的一项诉讼请求,据此可以申请再审  
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以金地公司、银地公司、银象公司为本案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以大地公司、银象公司为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甲公司只能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前申请撤回上诉  如果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应当裁定不准许甲公司撤回上诉  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如果甲公司反悔,且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甲公司只能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前申请撤回上诉  如果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应当裁定不准许甲公司撤回上诉  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如果甲公司反悔,且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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