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分行按学校和经办银行汇总辖内上报信息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总行,由总行提交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 风险补偿金管理经办银行于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和违约率按照各高校进行统计汇总。经合作高校确认后填制"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上报分行 全国学生贷款中心在收到经办行总行提交的"风险补偿金申请书","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的风险补偿金支付给贷款银行总行
经办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利率、利息上报总行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收到总行提供的贴息申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划入总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专户,由总行直接划人各经办行贴息专户 各经办银行在收到贴息经费后需要对贴息做预算分析,一般不即时入账 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
总行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 借款学生毕业后申请出国留学的,应主动通知经办银行还清当期贷款本息 经办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汇总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利率、利息等信息,经合作高校确认后上报总行 借款学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下月一日(含一日)开始归还贷款利息
学生当年没有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在校大学生只能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 预科生不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财政贴息的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银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 学生可使用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外自租房 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不需提供担保 财政贴息是指国家承担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部利息
个人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可发放给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初高中生 商业助学贷款可以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 国家助学贷款可用于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
风险补偿金管理经办银行于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和违约率按照各高校进行统计汇总。经合作高校确认后填制“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上报分行 分行按学校和经办银行汇总辖内上报信息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总行,由总行提交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全国学生贷款中心在收到经办行总行提交的“风险补偿金申请书”、“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的风险补偿金支付给贷款银行总行 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
经办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利率、利息上报总行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收到总行提供的贴息申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以划入总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专户,由总行直接划入各经办行贴息专户 各经办银行在收到贴息经费后需要对贴息作预算分析,一般不即时入账 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
经办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利率、利息上报总行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收到总行提供的贴息申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以划人总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专户,由总行直接划入各经办行贴息专户 各经办银行在收到贴息经费后需要对贴息作预算分析,一般不即时人账 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财政贴息的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银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 学生可使用国家助学贷款购买高级流行服饰、数码相机等产品 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不需提供担保 国家承担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部利息
个人教育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等发放的贷款 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均可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商业助学贷款是指银行按商业原则自主向个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商业贷款
经办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利率、利息上报总行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收到总行提供的贴息申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划人总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专户,由总行直接划人各经办行贴息专户 各经办银行在收到贴息经费后需要对贴息做预算分析,一般不即时入账 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
经办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已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贷款金额、利率、利息上报总行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在收到总行提供的贴息申请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划入总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专户,由总行直接划入各经办行贴息专户 各经办银行在收到贴息经费后需要对贴息做预算分析,一般不即时入账 总行将风险补偿金划拨至各分行,各分行在收到总行下拨的风险补偿金的当日将其划入对应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