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公司持有某公司60%的股份,该公司2003年末因严重亏损已经资不抵债,H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1月决定,对该项投资2004年度改按成本法核算 H公司持有某公司70%的股份,2004年6月1日该公司依法宣告破产,H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项投资自该日起按成本法核算 H公司持有某公司35%的股份,2004年有迹象表明该公司可能遭受巨额担保损失,H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项投资 2004年度改按成本法核算 H公司持有某公司60%的股份,2005年1月1日将其中49%的股份予以转让,H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项投资2004年度改按成本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