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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方式列出药品目录的是中药饮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账
“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 “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低的药品 “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 “乙类目录”如果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方式列出药品目录的是中药饮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账(2009年考试真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定点零售药店 处方外配 外配处方 药典名
医保目录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价格较高或者对医疗保险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化学药,可以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程序申报或者由临床专家接程序推荐,审核通过后调入医保药品目录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根据需要可申请调入医保药品目录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 医疗机构调配及使用药品 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的确定 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确定
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方式列出药品目录的是中药饮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账
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方式列出药品目录的是中药饮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账(2009年考试真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目录”的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目录”的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中药饮片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
医师开具药品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 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口服制剂后注射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 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应当组织药学、医学、经济学等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 列入医保《药品目录》以外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列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GMP认证,仍生产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受到处罚 未经批准,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给予处罚
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先注射制剂后口服制剂、先常释剂型后缓(控)释剂型等原则选择药品 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对按西医诊断开具中成药、按中医诊断开具西药等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和药物滥用等,要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的使用率 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的使用率 自费药品费用占参保人员用药总费用的比例
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增加使用非目录药品品种数量,应结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故障水平 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增加使用非目录药品品种数量,应坚持防治必须 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择 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外选择 增加药品应是多家企业生产品种
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位于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镇医疗服务体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方式列出药品目录的是中药饮片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各省要结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现省域范围内西药、中成药、医院制剂、中药饮片的统一管理 《药品目录》甲类目录药品部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对乙类药品中主要起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可适当加大个人自付比例,拉开与其他乙类药品支付比例差距 对临床急抢救与特殊疾病治疗所必须的目录外药品,可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并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物 “X”为非基本药物,应当经过省级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充分评估论证,并优先选择省级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省级医保目录药品 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定期分析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情况,指导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不断优化用药目录,形成科学合理的用药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