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滞报金征收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 滞报金征收以向海关缴纳滞报金之日为截止日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15、15、14、14 15、14、15、14 14、14、15、15 15、15、15、15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中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 (即中报日期),起始日计入滞报期间,但截止日不计入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5‰ 滞报金计算至人民币“分”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第14日,收货人申报之日 第15日,收货人申报之日 第14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 第15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
第14日,收货人申报之日 第15日,收货人申报之日 第14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 第15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按受申报之日(即申报日期),起始日计入滞报期间,但截止日不计入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千分之五 滞报金计算至人民币“分”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即申报日期),起始日计入滞报期间,但截止日不计入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5%。 滞报金计算至人民币“分”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为起始日,以向海关重新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向海关重新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即申报日期),起始日计入滞报期间,但截止日不计入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5‰ 滞报金计算至人民币“分”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 撤销原报关单之日 撤销原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中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 (即中报日期),起始日计入滞报期间,但截止日不计入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5‰ 滞报金计算至人民币“分”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即申报日期),起始日计入滞报期间,但截止日不计入滞报期间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5‰ 滞报金计算至人民币“分” 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