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村民委员会实行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乡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节、治安保卫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是村级事务的管理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代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负责管理村级事务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村民委员会成员最多可以连任两届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有主任提名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本村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 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乡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组织的基层群众组织 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成员可连任 按照便于村民自治的原则,每个自然村设置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上级党委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委员会主持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召集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是负责管理村级事务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代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村级事务的管理组织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__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