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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以人治为主,法治为次 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制,改变只有人治,没有法治的局面 城市规划,只讲法制,一切以法为准则 城市规划,以法制为主,人治次之
1952年9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市建设座谈会决定,各城市要制定城市愿景发展的总体规划 1956年国务院设立国家城建部,内设城市规划局 到1957年,国家先后批准了西安、成都、郑州、沈阳等15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和部分详细规划 1974年国家建委下发的《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意见》是新中国第一部城市规划.立法 1978年3月国务院城市规划工作会议,该会议强调了城市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城市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 《村镇规划标准》 《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
1980年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之后,各城市全面开展了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 1982年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共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1984年《城市规划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 1984年,为适应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编制的需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城镇布局规划纲要 1984年至1988年间,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实行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双重领导,以建设部为主的行政体制
1974年《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意见》 1980年《全国城市规划会议纪要》 1980年《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 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
城市规划,以人治为主,法治为次 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制,改变只有人治,没有法治的局面 城市规划,只讲法制,一切以法为准则 城市规划,以法制为主,人治次之
城市建设上要反对分散主义的思想 我们的建设应当是根据工业发展的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城市市长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好 要尽快建立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制,改变只有人治,没有法治的局面
1980年10月国家建委召开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城市市长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建设和经营好” 1984年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规划专业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规 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第一次将“社区服务”的概念以法律条文的性质固定下来 从1980年代初开始,居住小区成为全国各城市建设居住区的主要模式 1984年至1988年间,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国家计委、建设部双重领导
1996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切实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及自然资源的调控作用 1999年12月,建设部召开全国全国城乡规划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尊重规律,尊重历史,尊重科学,尊重实践,尊重专家 200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为城乡规划开展确立了基本的框架 2019年5月,《中__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全国统一,权贵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科研管理 生产技术管理 产品生产管理 科技管理 城市建设管理
系统地总结了城市规划的历史经验,批判了不要城市规划和忽视城市建设的错误思想,端正了城市规划思想,达到了拨乱反正的目的 提出了以法制为主的新的城市建设和规划的方向,明确了当前和今后城市建设的任务 为城市建设指明了一条新的道路,有利于以后的经济发展,扭转了城市建设的混乱局面 再次将以人治为主的实际工作提上日常,肯定了人在推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系统地总结了城市规划的历史经验,批判了不要城巾规划和忽视城市建设的错误思想,端正了城市规划思想,达到了拨乱反正的目的 提出了以法制为主的新的城市建设和规划的方向,明确了当前和今后城市建设的任务 为城市建设指明了一条新的道路,有利于以后的经济发展,扭转了城市建设的混乱局面 再次将以人治为主的实际工作提上日程,肯定了人在推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控制大城市规模 合理发展中等城市 扩大大城市规模 积极发展小城市 控制小城市的规模
城市建设上要反对分散主义的思想 我们的建设应当是根据工业发展的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城市市长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好 要尽快建立我国的城乡规划法制,改变“只有人治,没有法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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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地总结了城市规划的万史经验,批判了不要城市规划和忽视城市建设的错误思想,端正了城市规划思想,达到了拨乱反正的目的 提出了以法制为主的新的城市建设和规划的方向,明确了当前和今后城市建设的任务 为城市建设指明了一条新的道路,有利于以后的经济发展,扭转了城市建设的混乱局面 再次将以人治为主的实际工作提上日常,肯定了人在推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