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总股本为8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15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2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总股本为8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15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2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0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8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46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5000万股
总股本为8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15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为2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为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0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8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46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5000万股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达到5000万股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资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20) 763 号) 第 52条 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拟转让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 5%及以上 上市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拟转让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 3%及以上 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拟转让股份数量达到3000 万股及以上 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拟转让股份数量达到5000 万股及以上
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未达到5000万股 多个国有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应合并计算 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 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4000万股 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5000万股 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6000万股 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7000万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事项 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且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范围的事项 与非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以参股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除外) 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0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8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46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5000万股
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2000万股 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3000万股 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4000万股 拟于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50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启的余颇为 30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 38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颇为 4600万股 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 5000万股
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万元 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00万元 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00万元 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0万元
国有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总股本5%,需在股份转让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国有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 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由划出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