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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国有企业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实际收到的款项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入“其他权益工具”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入“其他权益工具”科目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发行人应明确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具体方式及程序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 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发行人应明确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具体方式及程序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对于分别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
发行普通股 发行优先股 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可转换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发行转换公司债 除主体限制外, 发行转换公司债的条件与发行一般公司债的条件完全一致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应在债券上表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 转换公司债到期, 债券持有人必须换发股票, 公司也必须给予换发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 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5000万元的 出现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主体变更事项 做出发行新公司债券的决定
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但是须经股__会决议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应当报送证券交易所批准 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记入"应付债券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发行价款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记入"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
所有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改制成的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改制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需要由股__会作出决议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到期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请求公司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也可以要求公司还本付息 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所有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改制成的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改制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应明确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具体方式及程序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转股期限应由发行人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及公司财务情况确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1年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对于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