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期定额 部门的工期要求 行业的工期标准 企业的工期定额
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必须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结构复杂且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工程,应采用调整价格 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最短不得少于30天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确定建设工期的依据 确定投资效益和计算投资回收期的依据 指导招标投标工作 节省投资金额
招标人应当依据工期定额计算施工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 招标人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 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50% 招标人压缩定额工期超过10%时,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必须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结构复杂且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工程,应采用调整价格 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最短不得少于30天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必须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结构复杂且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工程,应采用调整价格 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最短不得少于30天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