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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保荐人负有的持续督导责任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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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状况  信用等级  担保状况  成长性  自主创新能力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主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属于香港联交所认定的适合上市者  发行人须委任有关人士担任董事、公司秘书和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和授权代表等职责,发行人必须确保这些人士于被聘任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条件  发行人须有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或须聘有经核准的股票过户登记处,以便在中国香港特区设置其股东名册  新申请人在任何上市申请之前,须根据合约委任保荐人一段固定期间,该期间至少应涵盖上市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以后2个财政年度。此后,上市发行人须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委任保荐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__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财务顾问及保荐人应充分估计发行公司所在行业内的风险情形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当年剩余时间  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的2个完整会计年度  当年剩余时间及以后的3个完整会计年度  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保荐机构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要求,全面做好创业板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培育、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和依法推荐工作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的论证过程是否科学、依据是否充分、结论是否合理履行专家评议程序,根据评议意见决定是否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保荐机构选择、推荐创业板企业,应当重点关注企业的获利能力,深入核查企业是否拥有突出的成本优势、创新的业务模式以及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并在成长性专项意见中予以说明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勤勉尽责原则,结合企业的行业前景及其地位、业务模式、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同时考虑企业持续成长的制约条件,综合分析判断企业的成长性,出具结论明确的成长性专项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年  上市公司不得变更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资格的,上市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履行剩余期限的持续督导职责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制作并保存持续督导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并作为出具相关意见或者报告的基础  保荐代表人未按照本规则履行职责的,证监会应当督促保荐代表人履行职责  
发行人与保荐人任意约定持续督导期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年度  在创业板上市的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问及其后3个完整年度  在创业板上市的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5个完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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