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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送达 未按照指定地点送达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描述
不予受理 移交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提请监督机构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应书面通知招标人 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修改投标文件之后无需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包装完毕后应加贴封条 招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包装完毕,加贴封条后,应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招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包装在一起 如果没有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密封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监督人员负责检查 因密封不合格被招标人拒绝受理后,投标人仍可自行修改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 招标文件根据需要增加的其他密封要求,投标人也必须遵守
不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识,留待开标时查验 详细记录投标文件送达人、送达时问、份数 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标识并详细记录查验情况 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不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识,留待开标时查验 详细记录投标文件送达人、送达时间、份数 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标识并详细记录查验情况 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受理 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方可受理 不予受理 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密封和标记增加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可以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进行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不得进入开标
未按期送达 未按照指定地点送达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 D。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描述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书面通知招标人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标记,注明“修改”字样 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负责检查 因密封不合格被招标人拒绝受理后,投标人仍可以自行修补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密封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招标文件根据需要增加的其他密封要求,投标人也必须遵守
不予受理 移交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提请监督机构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密封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应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监督人员负责检查 因密封不合格被招标人拒绝受理后,投标人仍可自行修补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 招标文件根据需要增加的其他密封要求,投标人也必须遵守
不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识,留待开标时查验 详细记录投标文件送达人、送达时问、份数 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标识并详细记录查验情况 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因招标人原因,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延迟开标 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 无单位盖章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