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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应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乙公司应向A市甲公司所在的区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乙公司的申请后应当通知A市仲裁委员会中止仲裁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该仲裁协议无效后,甲公司拒不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有效,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A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则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案
一方起诉的同时 人民法院受理后 首次开庭前 一审判决前
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有效,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A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则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案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乙公司的应诉行为不具有放弃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乙公司的应诉行为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重审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重审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天明公司起诉有效 人民法院受理有效 人民法院判决有效 大地公司的仲裁申请有效
一方起诉的同时 人民法院受理后 首次开庭前 一审判决前
调解不成,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由一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由二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判,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由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有效,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A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则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案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重审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A区法院重审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A区法院,由A区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天明公司起诉有效 人民法院受理有效 人民法院判决有效 大地公司的仲裁申请有效
人民法院有权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山东省青岛市A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有效,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A公司的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则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案
一方起诉的同时 人民法院受理后 首次开庭前 一审判决前
对该裁决的申请撤销,双方均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在当事人提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后,对仲裁裁决不得由仲裁机构进行更改或重新仲裁,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予以判定是否应当撤销 乙公司对于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乙公司申请对该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后10日内 人民法院受理前 一审判决前 首次开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