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属于委托人财产的设备和物品,在监理任务完成和终止时,监理人应将其交还委托人 如果约定应由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而由监理人自备,应给监理人适当的经济补偿 物质服务是免费向监理人提供的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备、设施和生活条件 一般不包括交通设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
监理报酬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委托人按约定的时间、金额等支付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致使暂停或终止监理服务,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其恢复服务的工作和善后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支付给监理人额外服务的报酬 委托人可以根据监理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监理人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监理项目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的承约人有关的任何其他报酬和非直接支付的财产和利益 监理报酬是委托人按照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监理服务费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概况 监理业务执行的起止时间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监理人的权利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如果因监理人的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累计赔偿委托人的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 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当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委托人各种费用支出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监理人对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监理服务可以转委托,如设备工程形成的主要阶段、主要过程和主要设备的监理可以转让 部分监理服务业务的转让应经委托人书面认可,但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监理人的责任期为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如果因项目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应协议,否则监理人不再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和签约时间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工程质量与验收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概况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概况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双方当事人的鉴字盖章和签约时间 工程执行的起止时间
属于委托人财产的设备和物品,在监理任务完成和终止时,监理人应将其交还委托人 如果约定应由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而由监理人自备,应给监理人适当的经济补偿 物质服务是免费向监理人提供的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备、设施和生活条件 提供的物质服务一般不包括交通设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
监理报酬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委托人按约定的时间、金额等支付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致使暂停或终止监理服务,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其恢复服务的工作和善后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支付给监理人额外服务的报酬 委托人可以根据监理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监理人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监理项目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的承约人有关的任何其他报酬和非直接支付的财产和利益 监理报酬是委托人按照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给此理人的监理服务费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委托人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的时间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提供设施,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数 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金额、奖励办法 委托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
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监理人应将供监理人使用的设施归还委托人 监理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时监理合同终止 监理合同的范围是监理工程师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范围和工作量 监理人有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委托人对监理人选定的分包单位无否决权
因自身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后,监理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监理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理人承担
监理报酬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委托人按约定的时间、金额等支付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致使暂停或终止监理服务,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其恢复服务的工作和善后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支付给监理人额外服务的报酬 委托人可以根据监理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规定 监理人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监理项目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的承约人有关的任何其他报酬和非直接支付的财产和利益 监理报酬是委托人按照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监理服务费
监理人应具有履行监理合同所需的能力和资质,应谨慎、勤奋地服务,认真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 监理人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文件 监理人应作好监理记录,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按《专用条件》约定提交监理报告 监理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在监理服务工作完成或合同解除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监理人在实施监理时,因不可归属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