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有权申请()。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听证可以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五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以后3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主持人无权回避  
行政机关负责人  本案调查人员  非本案调查人员  执法监督人员  
听证程序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启动, 与当事人无关  当事人承担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费用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可适用于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案调查人员  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  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三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一律公开举行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以后 3 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 7 日前, 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 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有权申请回避  
听证主持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机关内部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听证主持人必须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担任  听证主持人一般由本机关法制机构人员 或者专职法制人员担任  听证主持人可以决定书记员 是否回避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以后3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主持人无权回避  
案件调查人员  当事人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行政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有权当事人要求听证时,组织听证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法定程序义务  听证主持人应对调查人员所取得证据的效力作出认定  听证主持人应以听证笔录为唯一依据作出处罚与否的决定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6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  
听证一律公开举行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听证一律公开进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参加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机关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时,有权申请回避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当事人要求听证时,组织听证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法定程序义务  听证主持人应对调查人员所取得证据的效力作出认定  听证主持人应以听证笔录为唯一依据作出处罚与否的决定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