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有卫生部会同人事部组织。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从业资格  执业资格  就业资格  上岗资格  
卫生部  省市卫生主管部门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  民政部  劳动部  卫生部  教育部  
教育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务院  人事部  
学历认定  资格考试  专家评定  职业技能鉴定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  人民政府  医院  
检查  监督  指导  审查  确定合格标准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以上均是  
国务院  人民政府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  国务院人事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医疗卫生机构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造价员资格考试由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组织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生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造价员报考者应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建设部和人事部统一印制的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国家人事部门  国家考试中心  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