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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主任、护士长 科主任、兼职医师 护士长、兼职护士 科主任、护士长、本科兼职医师、护士
院长→护理部→护士长 护理部→护士长→护士 护理部→科主任→科护士长 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 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
伤后6小时内 伤后9小时内 伤后12小时内 伤后24小时内 伤后48小时内
12小时内 24小时内 48小时内 1周内 1个月内
12小时内 24小时内 48小时内 1周内 1个月内
6小时内 12小时内 24小时内 48小时内 不得超过2周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 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 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三日内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小时内 12小时内 24小时内 48小时内 1周内
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 护士长及科主任 Ⅱ 级事件时, 应在 24 小时内填写《护理安全(不良) 事件报告表》 重大事件、 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护理部 发生或发现Ⅲ、 Ⅳ级事件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填报《护理安全(不良) 事件报告表》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形式有书面报告、 短信, 紧急情况下电话报告
12小时内、24小时内 24小时内、48小时内 24小时内、48小时内 12小时内、76小时内
实施抢救 通知护士长 报告医务科 通知值班医生及护士 通知科主任
6小时内 8小时内 12小时内 24小时内 48小时内
病人发生坠床/跌倒时, 当班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 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进行伤情评估, 并做相应处理 值班护士应在 24 小时内电话报告护理部 值班护士应在 24 小时内登录院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上报信息系统, 按要求准确上报跌倒/坠床护理不良事件 护理部、 医患关系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到科室查看并核实跌倒/坠床人员情况
12小时内 24小时内 6小时内 8小时内 48小时内
通知护士长 报告医务科 实施抢救 通知值班医生及护士 通知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