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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负责指导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负责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医师的处理 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管理
严格控制各类手术预防用药;氟喹诺酮类药物不用于外科手术预防感染;全面推行抗菌药物三级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细菌耐药监测网 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预警机制 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列为医院质量管理年的必查项目;具体规定“特殊管理”类的抗菌药品种;三级医院必须建标准化的微生物实验室;孕妇可予安全选用的抗菌药物 严格控制外科手术预防用药;严格规定氟喹诺酮类药物的适应证;推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建立全面的细菌耐药监测网;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列为医院质量管理年的必查项目;三级医院必须建标准化的微生物实验室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审批通过
原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院协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医疗机构制定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应当向卫生部备案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规 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四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 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如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 抗真菌药物,如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和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第四代喹诺酮类,如莫西沙星、加替沙星等
卫生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
严格控制各类手术预防用药;氟喹诺酮类药物不用于外科手术预防感染;全面推行抗菌药物三级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细菌耐药监测网 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预警机制 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列为医院质量管理年的必查项目;具体规定“特殊管理”类的抗菌药品种;三级医院必须建标准化的微生物实验室;孕妇可予安全选用的抗菌药物 严格控制外科手术预防用药;严格规定氟喹诺酮类药物的适应证;推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建立全面的细菌耐药监测网;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列为医院质量管理年的必查项目;三级医院必须建标准化的微生物实验室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
头孢呋辛 甲硝唑 去甲万古霉素 环丙沙星 头孢唑肟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院协会
各级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临床药师负责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临床药师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